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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小学“我与美德有约”读书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9/2 15:12:11 出处:本站 作者:李勇 有1960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小学“我与美德有约”读书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第二届“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3]1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与美德有约”读书创作大赛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二、主题及要求

  以《第二届江苏省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为学习材料,结合对未成年人的“八礼四仪”教育要求,品读“美德少年故事”,感悟美德、崇尚美德、传颂美德,以“我与美德有约”为主题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作。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分感悟篇、书画篇、影像篇、微视篇四个系列。

  1.感悟篇:品读“美德少年故事”,体悟美德正能量,结合自我美德践行,以文字形式书写成长中的故事,体裁不限,篇幅以600—1000字为宜。

  2.书画篇:充分展开想象,用书法、绘画作品传递自己对美德美少年事迹的感悟,具体形式不限。

  3.摄影篇:以摄影作品的形式记录身边的“美德人物”,捕捉身边的“美德现场”。

  4.微视篇:以手机、DV等工具即时记录下身边发生的美德故事,制作成微视频、微电影等作品提交。

  三、报送要求

  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新闻网)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同步开设“我与美德有约”主题宣传网站,6月初开通大赛作品提交系统,所有作品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且未正式发表过,严禁杜撰抄袭。

  四、截止日期:

  投稿截止日期:2014年9月10日。

  五、评比表彰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三个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获奖名单通过《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新闻网、《阅读》《初中生世界》等选登部分优秀参赛作品。10月下旬举行仪式,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以学生自愿参与为主,各教育局及相关学校不得以参赛为由强制要求学生购买图书。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