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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山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表日期:2015/9/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26452 有2259位读者读过

一、评选目的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夯实我校的科研基础,努力创设倡导科研、走进科研、发展科研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教师科研的意识,掌握科研方法,取得科研效果,使之成为我校质量提高的动力源泉,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实现“科研兴校”。

二、评选程序

1、各组依据统计分数择优推荐申报。

2、个人填写申报表,写出个人科研工作总结。

3、上报校教科室,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综合评价。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积极性高、效果好。

2、通过教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实实在在的促进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积极申报课题,能够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4、积极完成各类科研任务。

(二)重点条件

1、教师教学岗位评价。包括听课、电教、备课、上课、作业、评价、教科研组活动、校级以上研究课、展示课等内容。

2、论文发表、获奖。发表: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获奖:校级3分;区级4-6分;市级5-7分;省级:6-8分。

3、说课、优质课评比等比赛。片级3-4 分,区级5-6分,市级7-9分。

4、课题结题与获奖。区级结题:4分。区级结题并获奖5-7分。市级结题:6分。市级结题并获奖:7-8分。

5、校本课程开发。入选学校校本教材,每篇2分。

四、说明

1、同一内容获奖以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