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4/9/30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李春武 有2333位读者读过
汤山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 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的纽带,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实行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一体化教育,加强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争取社会各界对汤山中学的支持,努力把汤山中学办成一所知名学校。
二、 产生
1、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 学校家长委员会按年级组织,其成员由年级组讨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
3、 家长委员会人数一般为年级学生总数的4%左右。每学年改选一次,连选者可连任。
4、 所有家长委员会成员,学校一律发给聘书,可以享有学校赋予的特殊权利。
5、 学校在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常委会,参与讨论学校中需要家长参与讨论的事情。
三、条件
1、 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了解现代教育思想,理解汤山的办学理念,关心汤山,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热心公益、有工作能力,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 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 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建议。
5、 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6、 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职责
一、义务
1、 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
2、 家长委员会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3、 家长委员会有义务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进程和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4、 家长委员会有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的义务,能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5、 家长委员会有义务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6、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7、 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帮助学生获得良好教育资源的义务,可请名人到汤山讲学、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为学校各项活动提供资助等。
二、权利
1、 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 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的学生教育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将认真研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3、 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听课等权利,可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4、 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凭聘书可以在任何时间到教室听课,并可以到各处室了解教育、教学情况的权利。
5、 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接收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6、 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筹备权利。
7、 家长委员会有有限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
五、活动
1、家长委员会活动一般由年级组组织。每学期一般活动二至三次,开学初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牵头,与各年级共同商量,拟出初步方案,然后交家长委员会讨论、补充、修改,拟订出正式活动方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年级组应及时报告校部,同时还要作好向各处反馈家长意见的工作。
2、必要时,校部可直接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工作,听取意见。
3、家长委员会召开时,校长及相关主管应出席会议。
4、家长委员会经费来源:学校财政支持和家长利用社会捐赠收入。
六、附则
1、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汤山中学。
2、 家长委员在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3、 家长委员会不得违反教育法令规定或不当干预学校行政、人事事务等。
4、 家长委员在协助学校教育贡献卓著者,由学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