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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山中学师德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发表日期:2014/1/21 23:22:11 出处:本站 作者:lhb 有2203位读者读过

汤山中学师德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加强师德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保证,师德考核是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江宁区学校师德建设评估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教育,师德监督,并结合年度考核对本校教师进行每年一次的师德考核。

二、考评对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本校的兼职教师,实验课的教师。

三、考评程序:

1、教师互评。由各年级、处、室按照《汤山中学师德建设评估标准》要求组织教师进行考评,对教师评估要突出教书育人实绩,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和“三要八不准”执行情况,并写出个人师德自查小结,填写《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师德考评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2、学生评教。

3、师德考核小组评定。各年级、处、室师德考核小组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各项评分和总分,并写出评定意见。。

4、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各年级教师的师德评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评估结果记入《教师师德考评档案》。

五、评定考核结果的标准

(一)根据《汤山中学师德建设评估标准》,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在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四个考核项目中,其中一个单项扣分达3分以上(含3分)者,不得评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凡被扣分达10分以上者,由学校师德考评小组评定师德考核是否合格。考核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备案,考核优秀者评为学校“师德先进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该教师有资格申报参加市级、区级“师德标兵”的评比。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职工以教谋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

(2)教职工中存在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言行。

(3)教职工以工作之便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4)教职工参加聚众赌博、迷信活动。

六、考评要求

(一)各年级要把师德考核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把“八荣八耻”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新标杆,把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体现在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考核当中。

(二)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师德考评工作,将师德考评的有关要求及精神向全体教师传达。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师德考评的各项工作。

(三)师德考核结果进入教师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评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当年年终奖金,一年内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仍未达到师德合格标准者,待岗学习,待岗期间,30%活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和所有奖金停发,学习费用自理;两年内师德仍未达到师德合格标准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按照市政府(1999)145号文件规定,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罢课);

(二)玩忽职守,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三)污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六)未经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赢利性的经营活动;或在校外组织有偿辅导班、补习班等。

                                                   江宁区汤山中学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