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0/18 19:09:22 出处: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作者:王燕 有2177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校)、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27号)转发到各学校。因英语教师雏雁培育资源宝贵名额有限,为减少不必要的名额浪费和经济损失,凡被录取的学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完成海外培训计划。请各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申请表》纸质稿(封面单面打印,表格正反打印)、《“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推荐人选汇总名册》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稿(Excel格式)各一份,报送至江宁区教育局(小龙湾路1号)组织人事科121室,逾期不报视为不作推荐。已经参加过省、市、区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出国培训的英语教师不得报名(请各校认真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写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学校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写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学校公章);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写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学校公章);
4.学校出具的推荐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师德表现和现是在岗专职英语教师的证明;
5.学校出具的推荐人员的相关公示材料(公示时要注明是否乡村教师);
6.接受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后,个人自愿在江宁区学校从事英语学科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个人申报材料诚信、未参加过省、市、区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出国培训的承诺书。
上述文件中《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协议书》用于报名后考取后的人员填写用。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加入区“雏雁培育项目”工作群,群号:315884126。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52284690,电子信箱:rskwping@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内含“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2:“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