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1/27 8:54:14 出处: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作者:曾晨 有1764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推动江宁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中小学及其广大教师教科研工作热情,鼓励他们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省、市开展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教师评选的同时,开展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评选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高职校、特教,下同)、幼儿园及其教师。其中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
科研先进教师向一线教师倾斜,担任校(园)级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
二、评选条件
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单位有专人负责科研工作,科研活动丰富,科研成果助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科研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学校和区域有较强的科研影响力。
三、评选步骤
1.申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自愿申报,分别填写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上报区教科室。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由学校向区教科室推荐,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教师。
2.审定
由区教科室组织专家组评审材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四、其它事项
1.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与省、市评选同步进行,并逐级推荐。2017、2018年已经被评为省、市教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不再参评)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并依据评选办法(附件1),做好推荐与报送工作。把真正既教书育人、又科研成绩突出、师生公认度高的教师推荐上来。
3.请各单位将申报情况校(园)内公示一周后,于2018年12月26日前报送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202室,联系电话5219277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2.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申报表
3.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1
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全区基础教育科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科研改革和发展,培育人民满意的教育科研队伍,引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教师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科研工作,增强教育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繁荣教育科研事业,特开展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先进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一)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
1.有教育科研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有科研核心团队(递交材料时附科研部门及其分管与具体负责人、核心团队人员信息),有教育科研考核奖励措施。(提供2016年以来材料)
2.校(园)长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有校(园)教科研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至少有一篇关于本校(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提供学习科研规划和发表文章复印件)
3.校(园)内科研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每年举办全校(园)性的科研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有2次为校外专家(或区菜单讲座)的教育教学报告。(提供2016年以来材料)
4.十二五以来,学校(幼儿园)至少承担过两项市级(或1项省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课程基地项目、前瞻性项目等,下同),并至少有1项已结题(结项)。(提供相关证书或文件)
5.学校(幼儿园)每年有40%以上的教师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含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学校(幼儿园)每年有8%以上的教师在市级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只提供2016年以来发表材料)
6.目前有立项在研的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或文件)
7.学校科研部门能有效管理本校申报的各级课题,有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档案齐全。(提供2016年以来材料)
8.积极组织承办相关科研活动,五年来有两次片级(或1次区级)及以上科研活动(不含承办的教学比赛类活动),在区域科研中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提供2014年以来相关材料,如活动报道、通知、安排表等)
(二)教育科研先进教师
1.受过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或师德模范、教育科研单项表彰。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校(园)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的领头人或核心成员。(提供2014年以来材料)
3.“十二五”以来主持过市级及以上集体课题(项目)并结题(结项),或者是集体结题(结项)核心组前3名,或者有2项市级个人课题并至少有1项结题。
4.2014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两篇论文,其中省级期刊至少一篇(一本教育类专著视同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5.2014年以来年均在片级及以上开设科研讲座一场以上,其中五年来区级及以上至少一场,科研引领作用明显。
6.有指导青年教师科研行动,有明显效果。(提供2014年以来材料)
7.有针对校(园)或区域科研工作面临问题的研究报告(提交材料中需附报告一份),科研成果被主管部门引用、转化为决策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有则提供2014年以来材料)
附件2-1 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 |||||||||||||||
学校(幼儿园)名称 | |||||||||||||||
通讯地址 | |||||||||||||||
科研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
手 机 | |||||||||||||||
科研概况(300字左右) | |||||||||||||||
科研实绩(请对照标准逐项填写) | |||||||||||||||
科研对学校发展的影响与社会效益(300字左右) | |||||||||||||||
学校(幼儿园)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科室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江宁区教育局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2 江宁区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 | |||||||||||||||
申报人姓名 | |||||||||||||||
所在校(园) |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
手 机 | |||||||||||||||
科研工作概况(300字左右) | |||||||||||||||
科研实绩(请对照标准逐项填写) | |||||||||||||||
科研主要成果及推广情况(300字左右) | |||||||||||||||
学校(幼儿园)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科室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江宁区教育局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