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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4/26 9:46:37 出处: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作者:张雅菊 有2599位读者读过

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根据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修订)》(宁委办发〔20201)、《江宁区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江宁人才20204)(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有关部门和园区、街道应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及条件,选拔推荐区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建议人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中择优遴选30人才作为市中青年优秀人才建议人选推荐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中青年优秀人才建议人选中,择优选拔一批市中青年拔尖人才。

  2. 被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后出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人才工程(如省“双创计划”、省乡土人才“三带”计划、省“333”工程、省有关部门人才计划或工程、市“创业南京”等)

    2)在ScienceNatureCell等国际顶级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32016年至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2016年至今完成或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52016年至今授权的国内、国际发明专利

    (6)2016年至今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被推荐人选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11日后出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 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各领域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科技局牵头选拔推荐科技创新优秀人才,重点推荐瞄准行业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的企业青年科学家、工程师等中间类人才;

    (2)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文旅局牵头选拔推荐3名文化优秀人才,重点推荐区内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新闻出版人才、文化艺术人才以及非遗传承人等;

    (3)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选拔推荐3名金融优秀人才,重点推荐区内金融机构负责人、高管等;

    (3)区教育局牵头选拔推荐6名教学优秀人才(35周岁以下不少于1人),其中民办院校教学优秀人才不少于2人,重点推荐基础教育(幼儿园、中小学)领域的省特级教师、知名学校校长等;

    (4)区卫健委牵头选拔推荐6名卫生优秀人才(35周岁以下不少于1人),其中民办医院卫生优秀人才不少于2人,重点推荐医疗领域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卫生人才

    (5)区人社局牵头选拔推荐3名高技能优秀人才,重点推荐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江苏技能大奖荣誉人员,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的技师、高级技师,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等;

    (6)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选拔推荐6名乡土优秀人才(35周岁以下不少于1人),重点推荐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乡土人才;

    (7)团区委牵头选拔推荐6名青年优秀人才(35周岁以下),人才类别不限。

    4. 各开发园区重点选拔推荐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以来入选省“333”工程第二层次的、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应报尽报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类别只推荐1名人才,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含市属院校)、外籍人才、创业人才不推荐申报。江宁开发区江宁高新区应积极组织发动未行使举荐权的市科技顶尖专家A(不含新研类)、从其在宁团队中开展举荐。每位专家限举荐1人,被举荐对象将直接纳入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建议人选。江宁开发区至少举荐7名,江宁高新区至少举荐1名。

    5. 推荐对象享受主要政策

  3.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被评定为区中青年优秀人才的,培育期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被评定为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的,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

  4. 市中青年拔尖人才主持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项目和课题,根据项目和课题总体资金预算情况,按所获经费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资助;

  5. 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按照D类人才标准,享受人才安居相应政策,区中青年优秀人才按照E类人才标准,享受人才安居相应政策。

    6.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标准,严守纪律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推荐对象入选情况将纳入区2020年度人才工作考核绩效,参照双创计划加分标准予以加分。

    7. 为便于工作联系和政策解答,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委组织部。

    8. 推荐人选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51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书、附件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排序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上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要两份),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使用Excel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人:徐金珞、赵伯陵

    联系方式52282741、52180734

    电子邮箱:jnqrckfk@163.com

     

    附件:

    1. 工作回执

    2. 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书

    3. 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4. 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修订

    5. 江宁区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6. 区入选市科技顶尖专家A类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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