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年度评估>>正文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青年教师考核规则
发表日期:2023/9/9 8:21:17 出处: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作者:李娟 有1090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青年教师考核规则
一、考核对象
入职五年内,在职有编制教师,包括二类教师。
二、考核要求
1.遵章守纪,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观摩优秀教师课堂教学。善于反思,乐于读书,认真钻研,树立“立德树人”教育工作理念。
3.科学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开展班级活动,举办主题班会,积极开展班级文化建设。
4.跟从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提升。树立先进的教学工作理念,按照新课程标准科学制定教学计划,积极落实教学“五认真”。
5.尊重同事,乐于助人,团队合作意识强。能关注到班级各门学科学生学习的情况,和任课教师积极有效沟通。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家校沟通顺畅。能自主召开线上家长会,听取家长意见,家校合作良好。
7.尊重关爱学生,认真做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教育工作。安全意识强,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三、考核细则(100分,每项20分)
1.每学期至少阅读专业教学或师德修养书籍1本,撰写读书心得1篇。
2.每学期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至少开设1次教学公开课。至少点评4节其他教师的课,写出评课报告(听课反思)。
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写出听课记录。
4.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教育论文或撰写1篇高质量区教学案例或教育工作案例。(区级及以上)
5.加入青年教师发展团队,虚心学习,主动成长,积极参加研训活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备注:青年教师工作满三年有年底评优资格,工作满一年特别优秀者有年底评优资格(特别优秀:期中或期末学科成绩年级第一或班级总分年级第一或个人论文竞赛等获市一等奖及以上)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