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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汤山中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发表日期:2013/6/30 11:21:29 出处:本站 作者:李庆国 有2399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汤山中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市、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指示精神与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江宁区上峰中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学校师生发生事物中毒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迅速、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中毒人数的蔓延和事态扩大化,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保护好原始现场,迅速行动救治中毒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后果。

二、加强领导,成立应急处理与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单位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我校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预防和控制网络,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多项工作责任落实。校长负总责,总务处、教务处、班主任、医务室、校警门卫具体分工负责,互相协助,密切配合,以高效的工作体制,迅速的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地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江宁区汤山中学食物中毒控制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组长)赵月蓉

校长、书记

 

 

13814051980

(副组长)言明才

副校长

 

 

13770307609

(副组长)李庆国

安全督察员

 

 

13813041769

(组员)侯尔豹

教务主任

 

 

13914731606

(组员)陈清和

总务处主任

 

 

13851678191

(组员)徐学兵

教务副主任

 

 

13813856486

(组员)

 

 

 

 

(组员)赖海兵

工会主席

 

 

13951723919

唐华

团委书记

 

 

13776406088

班主任人员名单如下:

初一(1)班

王鹏

初二(1)班

宫盈盈

初三(1)班

刘芳

初一(2)班

庞立福

初二(2)班

李娟

初三(2)班

侯诚

初一(3)班

朱家玉

初二(3)班

张雅菊

初三(3)班

唐华

初一(4)班

张真

初二(4)班

刘静

初三(4)班

王燕

初一(5)班

计爱俊

初二(5)班

曾诚

初三(5)班

侯治富

初一(6)班

虞立新

初二(6)班

尹桂芳

初三(6)班

夏凡

三、处理对策与方案

    1、值班领导、各班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授课教师发现学生出现头晕、头痛、呕吐、昏迷不醒等症状,立即要求在场人员或其他目击者向本校工作小组领导汇报或向工作组其他成员报告。

    2、学校发生事故后,学校校长(如校长公差,主持学校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并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地方政府、区疾控中心汇报,必要时要书面报告。

    3、学校发生事故后,学校组织专人处理。深入调查事故,要求校警、门卫、保安保护好现场,请专家(公安、交警、医护人员)到现场取证,并密切注意事态发展。

    4、学校在第一时间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弄清中毒学生的姓名、年龄、班级、班主任、家庭住址、中毒状态,并且立即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学校食堂、小店有关负责人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实反映近日所购买的食品和原料,提供保留样品和票据,调查操作人员和操作过程,以及食物原料配料等。

    6、学校事故发生后,领导和工作小组要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抢救救治,可以拨打110或120请求救援,千万不可耽误时间,尽可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7、事件处理的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坚持原则,淡化矛盾。落实与事故有关领导、教师、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防止新的伤害事故发生。

    8、事因未查明之前,不得随意定性,散布言论,不得表态,对于必须通过法律解决的事故,一定要按法律规定来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9、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一般用协商的办法解决由当事人双方书面请求上级调解。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要形成文字,并予公证。

    10、事故处理后,学校要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逐级上报。

    11、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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