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治安全>>正文
江宁区汤山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发表日期:2013/7/1 9:23:32 出处:本站 作者:李庆国 有2356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汤山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日程,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任务,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实施消防监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把“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落到实处。
3、落实防火措施,创造良好的防火环境,设立必备的防火设备(灭火器、消防栓、疏散口等)对于设置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完好,过期不好用的设备要及时更换,保证完好。
4、校内临时用电、用火必须经主管安全防火的校领导审批,然后报上级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用电施工,使用中须按电气操作规程安装。
5、校内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6、加强大风天、高温天、雷电天等恶劣天气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克服麻痹思想,严禁室外用火。
7、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火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8、做好火险隐患整治工作,对查出的各种火险隐患要逐件登记,积极进行整改,对特大重大隐患要及时建档,落实整改责任和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9、对财务室和档案室内的各种资料和帐单派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避免一切火灾隐患。
10、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1、当发生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时,不惜一代代价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对玩忽职守、不重视治安消防工作,出现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对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并追究其行政责任至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其部门领导责任。
江宁区汤山中学
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