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0/30 11:44:29 出处:本站 作者:付晓弓 有2083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专校: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活动按要求正常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参赛事宜强调如下:
1.参赛人员:本单位全体在职教师。
2.参赛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9月20日-11月20日)登录网址:http://flxx.jsjyt.edu.cn/,点击“在线考试与测试平台系统”页面,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3.本次参赛将依托“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我区大部分学校已完成近期人事科布置的教师信息录入工作,请尚未完成教师信息录入的单位,依照规定及时采集教师信息,保证教师顺利参赛。
4.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5.请各单位将参赛情况(在职教师数和参赛教师数)于11月22日前上报至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邮箱:jnjyjzqL@163.com。联系人:杨圆、赵启龙,电话:51196593、52284632。
6.各单位参赛情况将作为年度法制工作及“六五”普法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