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中学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3/7/2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侯尔豹 有1947位读者读过
汤山中学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3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江宁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江宁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施教区学生
凡户籍所在地在汤山派出所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在我校就读。
二、非施教区学生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汤山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5.小学毕业生材料。
持以上五证的学生可在我校申请入学。
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域义务教育学位可接收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二)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非本施教区、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入学。
三、招生咨询电话:025—84105658
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2013年6月30日
附件:汤山中学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7月3日上午8:30施教区学生携带户口本到汤山中学验证;
2. 7月4日上午8:30“五证”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子女带齐原件和复印件到汤山中学验证;
3. 7月4-8日,学校审核材料;
4. 7月1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到学校领取。
说明:凡7月3、4日没有前来报名的学生视作放弃在汤山中学入学机会。